守法律底线 护青春无恙——铜川耀州法院法治副校长进校园①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4-28 14:52:41 阅读量:

为筑牢校园法治防线,增强青少年尊法守法意识,4月24日,铜川市耀州区寺沟中学法治副校长、耀州区法院副院长赵西宁走进寺沟中学,开展《守法律底线,护青春无恙》专题法治讲座,聚焦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全校师生精准解读涉未成年人核心条款,以“法条+案例+警示”的形式,从重大调整、核心补充、重点突出、源头打击、程序保障五方面划清青春行为红线。

 

打破“年龄护身符”,明确法律红线

讲座开篇,法治副校长直击学生最关心的“年龄与责任”问题,明确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不再让“他还是个孩子”成为违法“挡箭牌”。

- 14-16周岁:不再一律不执行行政拘留,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可依法执行拘留 。

- 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也可执行拘留 。

- 不满14周岁:不予处罚,但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依法采取矫治教育措施 。

聚焦校园热点,以案释法划边界

针对校园欺凌、暴力、网络违法等高频问题,副校长结合典型案例,明确“四个不能做”:

1.不做暴力伤人者:打架斗殴、推搡致伤,不再是“小打小闹”,轻则赔偿、重则治安处罚,情节严重将被拘留。

2.不做侮辱欺凌者:新法首次将殴打、侮辱、恐吓等学生欺凌纳入治安处罚范畴,起侮辱性外号、网络造谣、孤立排挤均属违法。

3.不做网络违法者:传播隐私、网络辱骂、恶意造谣等,同样触犯法律,需承担相应责任。

4.不做屡教不改者:14-16周岁一年内两次违法,将直接触发拘留惩戒,杜绝“反复犯错、不受约束”。

教育与惩戒并重,守护成长底线

讲座强调,新法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既严打恶性违法,也完善权益保障:

- 对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将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采取训诫、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定期报告活动情况、心理辅导、参加社会服务等矫治措施 。

- 涉未成年人案件听证不公开,充分保护隐私;办案必须通知监护人到场,保障法定权利 。

法治副校长寄语青春

讲座最后,法治副校长为同学们送上“青春法治指南”:

1.明底线:牢记校园欺凌、网络暴力、寻衅滋事、盗窃等均属治安违法,情节严重将触刑法,年龄不是“护身符”。

2.会保护:遭遇欺凌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求助,留存聊天记录、伤情照片等证据,不沉默、不“以暴制暴”。

3.守规则:日常言行守法律、遵校纪,远离不良社交,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 。

 

此次讲座是耀州区法院“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重要一环,通过精准解读新法新规,让抽象法律条文转化为青少年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的行为准则。下一步,耀州区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以新法解读为契机,把法律知识送到校园、融入日常,为全区青少年撑起“法治保护伞”,守护青春向阳生长。


作者:吴 婷、陈 亮

编辑:许沥心

责编:李 娟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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