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6-01 22:03:21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康市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规范全县养犬管理执法工作,近日,岚皋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开展《安康市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专项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特邀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马力主讲,全县相关执法部门、城关镇各社区参加培训。
《安康市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全文共七章四十二条,构建起涵盖犬只免疫登记、日常养犬规范、犬只收容领养、违规惩戒处置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是安康市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化解养犬纠纷、治理犬患乱象、提升城市文明治理水平的重要法治依据,为全县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养犬管理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培训中,马力教导员结合多年治安管理实战经验与辖区养犬管理工作实际,摒弃枯燥的条文堆砌,采用“条文解读+案例剖析+执法实操”的方式,开展全方位、精细化授课。授课过程中,他围绕《条例》核心条款,重点解读了每户限养1只、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犬只强制免疫登记、携犬出户规范、犬只禁入场所、弃养虐待处罚、犬只伤人处置等刚性规定,逐条明确执法边界、处罚标准和办理流程。
针对日常执法中高频出现的犬只扰民、犬只伤人、违规遛犬、粪便不清理、违规养犬经营、遗弃虐待犬只等突出问题,马力教导员结合真实执法案例,细致拆解执法难点、痛点和易错点,清晰界定合法养犬与违规养犬的界限,详细讲解现场处置规范、证据固定要点、纠纷调解技巧以及行政处罚适用标准。同时,重点强调了违规养犬的法律后果,明确遗弃、虐待犬只将面临200至500元罚款、吊销养犬登记证、五年内禁止养犬等惩戒措施,让参训人员精准掌握执法尺度,杜绝执法随意性。
岚皋县公安局将以此次专题培训为契机,持续深化《条例》落地落实,联动相关部门加大文明养犬普法宣传和违规行为整治力度,精准整治各类不文明养犬乱象,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养犬规定、践行文明养犬理念,全力营造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守护群众人身安全和居住环境,助力平安岚皋、文明岚皋建设提质增效。
会后,岚皋县公安局还组织全体参训人员开展了行政案件旁听庭审工作。
作者| 郭蕴涵
编辑| 李娟
责编| 志寿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