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7-20 10:10:37 阅读量:
市场经济有序发展,既需要诚信履约的营商氛围,也离不开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近日,镇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某供货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了《优质校园提升及部室建设项目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供货公司全面履行供货义务,学校完成项目验收,且未提出任何异议。后续因学校拖欠剩余货款,双方沟通不畅,最终诉至法院。
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对货物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约时限等内容均作出明确约定,权利义务清晰明确。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承办法官聚焦案件核心争议,始终秉持法理与情理相融合的理念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全面厘清案件事实、梳理相关法律依据,并向双方当事人细致解读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明晰双方权责,客观分析诉讼风险。同时充分考量双方经营与履约实际,引导当事人立足长远换位思考。
法理明是非,情理解心结。在法官的耐心协调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主动化解分歧,围绕货款结算、款项支付方式与时限、后续履约等核心诉求充分磋商,最终达成一致并签订和解协议。至此,双方争议已久的买卖合同纠纷圆满画上了句号。
该案的高效妥善处理,充分体现了柔性解纷机制在商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市场主体合作关系,切实减轻了企业诉讼负担。下一步,镇巴法院将持续推行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模式,积极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协商、调解等柔性方式化解矛盾,持续筑牢诚信守约、和谐共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杜菲菲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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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