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 | 担保不是“走过场”,提供保证需谨慎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8-04 10:38:28 阅读量:

什么是保证?

保证,是指为保障债权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简单来说:别人欠钱,你承诺帮还。法律设置保证制度,是为了让债权人多一层保障。而对保证人来说,这可是实打实的法律责任。

保证有哪些方式?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两种保证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能履行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一项很重要的权利——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举个例子,张三向李四借了10万元,王五为这笔借款提供一般保证。到期张三没还钱,李四不能直接去找王五要,得先对张三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如果强制执行张三的财产后确实还不够,剩下的部分才能找王五要。

法官提醒

4种例外情形下,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连带责任保证,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如果保证人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不经起诉或执行债务人,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还是刚才的例子,如果王五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到期张三没还钱,李四可以直接要求王五还钱,王五不能说“你先找张三去”。

注意

在《民法典》颁布实施以前,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现在则不同,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范围包括哪些?

保证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应在什么范围内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有明确约定:按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期间有多长?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它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具体而言:

有明确约定时长:按约定执行;

约定早于/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法定6个月,从主债务到期当天起算。

如果债权人超期不主张,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为他人提供保证前,应当充分学习有关保证的法律知识,明确将要提供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并且审慎评估债务人的资信状况与偿债能力,不要碍于情面随意提供担保。注意保留主合同、保证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据原件。

当债权人主张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要审查该主张是否符合保证合同约定的方式、范围和期间,并根据情况提出先诉抗辩权或者援引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在承担保证责任后,要通知债务人,并妥善留存代偿凭证、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在向债权人进行代偿当日后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法官提醒

《民法典》设置完善的保证规则,既是保护债权人债权安全,也是为保证人划定风险边界。保证人应当审慎签字、及时行权,不让一纸担保文书毁掉个人财产与生活。同时债务人也应恪守诚信原则,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避免累及保证人。

 


作者| 高远

编辑| 李娟

责编| 马宁

审核|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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