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查促和解 鉴调对接见实效——彬州法院司法辅助中心协同承办团队高效化解一起民事纠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9-24 18:11:05 阅读量:

 

9月24日上午,彬州法院司法辅助中心在办理某民事案件的司法鉴定过程中,坚持“以鉴促调、鉴调结合”工作理念,与该案承办团队密切配合,依托现场勘查工作成功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愿。随后,双方当事人返回法院,由该案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本案在鉴定阶段就实现了实质性化解,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协同研判,将调解意识贯穿鉴定全过程

案件受理后,原告就案件争议依法申请司法鉴定。司法辅助中心收到鉴定申请后,并未简单“一转了之”,而是主动与承办团队对接沟通,详细了解案件详情与争议焦点,共同研判案件是否存在调解空间。经沟通,双方一致认为,该案部分争议事实需要现场核实,现场勘查既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关键环节,也是缓和双方矛盾、促成调解的有利时机,因此商定将释法明理与调解疏导融入现场勘查的全过程。

现场勘查阶段,司法辅助中心与承办团队合力促成调解

 

勘查当天,司法辅助中心干警与该案承办团队共同到场,对照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核实争议事项,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司法辅助中心立足司法鉴定职能,向当事人耐心说明鉴定程序、鉴定周期、鉴定费用及相关诉讼风险,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选择高效解纷方式;承办团队则从法律和情理角度出发,帮助当事人厘清权利义务,缓和对立情绪。在双方的共同沟通引导下,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态度,均表示愿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勘查结束后,法院干警组织双方一同返回法院。

法庭调解阶段,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在彬州法院法庭内,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坚持“情、理、法相融合”:一方面从法律层面释明相关规定,帮助双方形成合理预期;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调解成功后,司法辅助中心及时终止了该案的鉴定程序,不再启动对外委托鉴定流程,既为当事人节省了鉴定费用,又缩短了纠纷化解周期,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深化机制,让司法服务更高效

此案的高效化解,是彬州法院司法辅助中心积极探索“鉴调对接,以鉴促调”工作模式的生动缩影。近年来,该中心立足司法技术辅助职能,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将调解意识融入鉴定工作全过程,在鉴定申请审查、现场勘查、机构选择、对外委托等环节主动挖掘调解契机,加强与各庭室的协作配合,推动矛盾纠纷在鉴定阶段实现实质性化解,既有效避免了程序空转,也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

下一步,彬州法院司法辅助中心将继续深化“鉴调对接,以鉴促调”工作机制,完善“现场勘查+联合调解”工作模式,持续提升司法鉴定辅助工作质效,以更高效的保障、更有温度的服务,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技术支撑。


作者:徐 敏

编辑:许沥心

责编:雪 云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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