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旬阳石门镇集体学习《安康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08 09:08:08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刘星)近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安康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65日,石门镇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组织镇机关全体干部、第一书记、镇属及驻镇单位负责人、村(居)四职干部100余人认真学习该办法。

  会上,党委书记宣读了该办法全文,并对办法中将被进行责任追究的二十二种情形进行了详细解读。会议强调:一是要以“先锋行动党旗红”和“三治融合”为契机,强化信访工作的宗旨意识,持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二是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三是要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能力。四是要着力引导群众信访诉求规范化,继续推进依法逐级走访,畅通信访渠道。五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对无理诉求要加大思想教育力度。六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增强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的成效。七是要认真学好、研透该办法,并在工作中用好该办法,进一步压实有权处理单位的信访工作责任,推动信访事项依法、依规、及时就地解决,努力实现“群众点赞、领导满意、社会认可”的工作目标。

                  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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