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06 09:47:11 阅读量: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住建局以“四强化”严肃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纪律,以严管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履职尽责,扎实做好扶贫攻坚战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纪律。自觉服从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要尽全力按时、按质完成;自觉摆正位置,主动与村组干部和群众搞好团结、密切配合,自觉接受所驻村(社区)党支部的监督检查;队员之间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与所驻村全力开展好工作。
二是强化工作纪律。一方面,牢记自己职责,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共同做好驻村的扶贫攻坚及其他各项重点、难点工作,确实履职尽责。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驻村(社区)期间请销假制度,不得随意请假离岗,如需请假应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办理。
三是强化群众纪律。要密切联系群众,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不做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凡事多为群众考虑,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不与群众发生冲突。
四是强化廉洁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十一个不准”:不准在所驻村(社区)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用所驻村(社区)的公款吃请;不准收受村(社区)发放的各种补贴;不准私自使用企业的车辆;不准提无理要求为难基层组织;不准独断专横,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不准贪睡图玩,影响工作队声誉;不准发生无原则的纠纷,损害同志感情;不准擅离职守影响驻村工作;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不准参与赌博和酗酒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