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法官下乡调解推动矛盾源头化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3-07-24 14:53:54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大部署,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坚持强基导向,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勉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开展司法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活动。

近日,勉县法院褒联人民法庭文英强法官下乡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据悉,2023年4月,李某因从事长途运输需要,与胡某签订二手车购车协议,购买了价值185000元的挂车一辆,并支付了10000元定金。但事后李某认为该挂车经过胡某私自改装无法上路,因此一直不愿意支付剩余的175000元,并要求解除合同。2023年7月,李某将胡某起诉至法院,诉请胡某退还定金10000元并解除合同。

本案承办人文英强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居住较远,来回到法庭太麻烦,便与双方当事人约好在挂车停放处,面对面解决问题。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针对合同履行情况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文法官在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理由后,展开“背对背”调解,尽力疏解双方情绪,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规、明法理、讲好处,并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转换角色、换位思考、感化体谅。最终,在文法官的调解下,胡某在扣除车辆停运、保险等损失后当场退还李某1000元定金。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对“不用对簿公堂”的诉前调解方式表示了极大的肯定。

办案法官下乡调解案件是从源头化解纠纷、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尝试,也是我院深入开展“三进工作”的具体体现,更是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勉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加大“三进”工作推广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翟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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