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 | 一次调解、两案化解、三方满意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8-05 12:17:08 阅读量:

近日,西安鄠邑法院民二庭董红莹法官成功调解了两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让僵持不下的房东和养老院握手言和,既保障了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养老院的平稳运营,为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注入了司法温度。

案情回顾:租金“断供”引发纠纷

2018年,李遇、王毅分别与阳光养老院签订了为期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将名下房产出租用于养老项目。合同履行初期,被告均按时支付租金,但自2023年起,阳光养老院开始拖欠租金,累计金额共达8万余元。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阳光养老院支付租金及逾期违约金。

精准调解:释法明理促双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董红莹详细审阅了案件材料,发现这起看似简单的租赁合同纠纷,涉及养老院这一特殊经营主体,而养老院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着众多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如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社会问题。

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董红莹了解到阳光养老院并非恶意拖欠,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且仍希望继续租赁房屋;李遇、王毅则希望直接判决,担心继续租赁会让欠款越积越多。

“若简单判决,可能导致养老院资金链断裂,影响养老项目运营,老人的权益难以保障……”董红莹确定工作思路,力求以调解方式妥善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董红莹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分三步化解矛盾:第一步释法明理,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其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正视违约责任;第二步纾困方案,一边对原告进行情绪上的安抚,对其索要租金表示理解和支持,一边向原告详细解释被告的实际情况,引导原告理解被告的暂时困难,在合法的前提下灵活探讨履行方案;第三步达成和解,经过多番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方案:被告承诺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李遇付清全部租金4万余元、向王毅付清全部租金4万余元,并承诺若逾期未给付,则需向二人支付逾期利息。

“董法官,李哥、王哥,谢谢你们的信任,我一定说到做到!”拿到调解书后,养老院负责人杨云感激地的说道。(文中养老院及当事人名字均系化名)

 


作者| 雷虹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审核|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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