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5-08-08 09:58:58 阅读量:
当前,部分养老机构以“预交养老费,享受VIP”“提前占位享折扣”等形式,向老人推荐预付费养老模式,吸引老人进行提前消费。这种模式虽然看似为老人带来了一些优惠及便利,但可能出现“养老无着落,退费也无门”的问题,对此,西安雁塔法院高新法庭郑辉法官以案说法,讲讲预付养老费的“坑”。
案情回顾
由于现在养老产业的快速发展,张大妈早早萌生了在养老机构养老的想法。
在某养老院业务员小王的介绍下,签订了《养老服务协议》购买了该养老院的预付卡,协议签订后,张大妈缴纳了预付费10万元。
一年后,张大妈要求入住养老院时,养老院却百般推脱,最终张大妈被通知需要解除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退款协议》,约定养老院向张大妈退还预付费1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协议签订后,张大妈多次催促,但养老院未依约向张大妈退还款项,张大妈退费无门,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养老院按照退款协议约定退还预付费及资金占用利息。
法院审理
由于该案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承办法官收到案卷后第一时间开展送达工作。至养老院注册地址后,发现该地址已经人去楼空,又采取多种送达方式均无法与养老院取得联系,遂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养老院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后,被告养老院未依约向原告提供养老服务,后双方签订《退款协议》,被告又未依约向原告退还预付费及利息,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养老院向原告履行退款义务。
法官说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强烈,但由于老年人信息较为闭塞、安全意识薄弱等特点,更需要慎重购买养老服务,增强防骗“免疫力”,安享幸福晚年。
一是要仔细甄别
在选择养老机构时,与子女多商议,并且需要重点核查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对养老机构进行实地考察。
二是要谨慎付款
付款方式上,尽量选择按月付费形式,若选择预付费形式,要根据自身需求及经济状况合理预付,避免一次性缴纳大额预付费。
三是要处处留痕
支付费用前,签订书面合同,并尽量选择转账方式支付至养老机构专用账户,并要求对方开具正规发票。
四是要及时求助
若产生纠纷,及时向主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涉嫌诈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除此之外,养老机构收取预付费时,需符合《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并在合同中设置合理的退费规则,若无法提供服务需积极主动向老人及时退还预付费,共同守护好老人的“养老钱”。
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是老年人最基本的需求
下一步,雁塔法院将持续打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护夕阳”品牌,用心用情解决好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助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的良好氛围,促推养老服务保障可感可及可享,用司法温度守护老年人安享晚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消费者请求返还预付款的,自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时起计算利息。
作者:郑辉、蔺光耀
编辑:赵佳欣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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