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调解协会:化身矛盾纠纷“终结者” 释放社会治理“新效能”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8-08 10:08:06 阅读量:

近日,陕西省白河县调解协会依托县综治中心,会同工会等部门,成功调处一起工伤赔偿纠纷,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了群众在劳动争议中的“急难愁盼”,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起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县调解协会入驻综治中心,主动参与矛盾化解、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的生动例证。

白河县调解协会成立以来,白河县司法局将协会建设和作用发挥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突破点、创新点,不断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推动调解组织规范发展,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经验”落地见效。今年以来,按照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的要求,安排县调解协会入驻县综治中心,打造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探索出以协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以社会力量推动多元共治的新路子。

依托综治中心资源,构筑调解“大矩阵”。充分利用“叫应帮解”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便捷高效和综治中心统筹入驻资源力量的优势,县调解协会联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医患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物业管理等1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形成“1+10+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1”即县调解协会统筹协调,“10”即1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专业支撑,“N”即入驻县综治中心的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信访等部门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学会会员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流程衔接、优势互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为群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矛盾纠纷解决途径。

统筹法律服务力量,搭建调解“大舞台”。县调解协会发挥律所主任担任会长的优势,安排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常驻、轮驻、随驻等方式入驻县综治中心,在推进纠纷调解、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工作的同时,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化、全方位、大联动的调解服务。

联动多元解纷模式,明晰调解“路线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途径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对进入综治中心的矛盾纠纷,按照自愿和合法原则,先行开展调解,调解成功的,启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现场办理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保障调解协议履行;调解不成功的,导入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法定程序,法治化化解矛盾纠纷,助推构建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

今年以来,县调解协会在县综治中心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0余起,协会会员主持或参与调解矛盾纠纷400余件(次)。

 

作者:姜明康、王翠翠

编辑:赵佳欣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