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法院丨落雨成金 乘“枫”而行⑯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8-05 12:12:06 阅读量: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近日,西安临潼法院雨金法庭法官邓德波带领团队来到徐杨街办综治中心,现场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原告房大爷育有两子一女,现随二儿子生活,因长子李某拒绝承担赡养义务,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且案件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邓德波法官决定将庭审“搬”至当事人所在的徐杨街办的综治中心。

原告房大爷含泪陈述:

“我含辛茹苦把三个孩子养大,如今老大不仅不照顾我,还经常骂我……”

被告李某则辩称:

“妹妹嫁出去了又不管他,老二留在家中就该多承担,我经济压力大,凭什么每月给800元?”

双方情绪激动,矛盾尖锐。

庭审现场,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既考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护,又充分考虑当事人之间父子关系的修复、维护家庭和谐等因素,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邓德波法官以“拉家常”的方式向被告释明“赡养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还包括精神上的慰藉”,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被赡养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赡养主张和赡养能力,确定适当的赡养费用。

在“法、理、情”的三重疏导下,被告低头认错:“法官,是我错了,我不该跟我爸置气,以后我养活我爸。“房大爷声泪俱下的说:“儿啊,我不是为了要你那点钱,我是觉得你寒了我的心。”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房大爷撤回了起诉。

“赡养案件的核心不是‘判输赢’,而是修复亲情、守护老人尊严。”邓德波法官表示,“把庭审放在综治中心,就是要让群众看到:法律不仅能裁判不孝行为,更能引导子女懂得‘百善孝为先’的道理。”

临潼法院通过巡回审判进综治中心这一创新举措,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最优路径,把调解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将司法服务深度融入街办综治中心建设,助力综治中心实质化运行,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作者| 鬲兴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主编|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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